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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27
    将商标用作其他商业标识造成混淆应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范围

    在混淆的类型上,可以分为同种商业标识的混淆和异种商业标识的混淆。在异种商业标识的混淆中,商标和商号这两种标识因历史悠久、功能显著而成为竞相模仿的首要目标。相比较,商号的组成要素(文字)单一,被模仿成他种商业标识的“潜力”不及商标。换言之,商标被移作他种标识的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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