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3629010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8]第0000148072号
申请人:上海晶佳橡塑实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3629010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合议组成员:张娜娜
孙侃华
许文静
2018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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