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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1572126号第6类"腾世达"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时间:2022-03-11   来源:亚佳智产

 关于第11572126号第6"腾世达"注册商标

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标撤三字[2022]W009530

 

彭龙

上海腾世达贸易有限公司

 

彭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07月28日向我局申请撤销上海腾世达贸易有限公司第11572126号第6“腾世达”商标在“半加工或未加工普通金属”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经审查我局予以受理,并通知上海腾世达贸易有限公司在收到我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其在20180728日至20210727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

 

上海腾世达贸易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交其使用第11572126号第6“腾世达”商标的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撤销第11572126号第6类“腾世达”商标原第11572126号《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上海腾世达贸易有限公司如对我局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附商标图样:

第11572126号“腾世达”商标如下:

 

 

2022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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