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关于第54927797号“Dream water”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关于第54927797号“Dream water”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2-07-01   来源:亚佳智产

 关于第54927797号“Dream water”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2]第0000155513号

 

申请人:德士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4927797号“Dream water”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894874号“DREAM WATER”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撤销注册,至本案审理时,其已不构成有效的在先商标权利。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被撤销注册,故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附商标图样:

第54927797号“Dream water”商标如下:

 

引证商标 第13894874号“DREAM WATER”商标:

 

 

独任审查员:李铁峰

2022年05月12日

 


下一篇:关于第7387224号第10类"易生康"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上一篇:关于第54203171号“哎哟不哦 PANG”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推荐服务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