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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74045466号“CKING”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4-11-19   来源:亚佳智产

关于第74045466号“CKING”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4]第0000282403号

 

申请人:北京星空互联广告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4045466号“CKING”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4770122号“BRILLAC及图”商标从呼叫上尚可区分,不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

 

李濛萌

张玉广

2024年10月28日

 

 

附商标图样:

 

第74045466号第33类"CKING"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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