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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48439027号“1/6图片工作室”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1-09-29   来源:亚佳智产

 关于第48439027号“1/6图片工作室”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1]第0000232023号

 

 

申请人:华高莱斯国际地产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8439027号“1/6图片工作室”商标(以下称申 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6704255号商标在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程序中被撤销,已失效(见第1737期商标公告),不再是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附商标图样:

 

第48439027号“1/6图片工作室”商标:

引证商标一 第16704255号商标:

 

 

 

独任审查员: 马霄宇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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