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35777A号"滴答倒数日"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2)商标异字第000008884号
异议人:每日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杭州随笔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异议人每日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杭州随笔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24期《商标公告》第47435777A号"滴答倒数日"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滴答倒数日"指定使用于第42类"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等服务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0742750号"倒数日DAYSMATTER"、第16739803号“倒数日"商标指定使用于第42类"计算机编程;技术研究”等服务上.被异议商标指定的服务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指定的部分服务属于类似服务。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异议人引证商标汉字“倒数日",易被误认为是异议人的系列商标或与异议人存在特定关联,故双方商标已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47435777A号“滴答倒数日"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附商标图样:
第47435777A号“滴答倒数日”商标如下:
引证商标 第10742750号商标:
2022年01月19日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主办:北京亚佳智产顾问团队
© 2005-2015 亚佳智产(IP1982.COM)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6005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