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92349号“添线饱饱”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2019)商标异字0000083603号
异议人:德切斯全球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安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西安见智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异议人德切斯全球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西安见智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07期《商标公告》第27292349号“添线饱饱”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添线饱饱”指定使用于第43类“咖啡馆;自助餐厅;餐厅”等服务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4969523号、第1473210号、第3701894号、第4969521号、第8454967号“天线宝宝”商标等核定使用于第21类“家用非贵重金属器皿;非贵重金属制家用容器”、第25类“服装;鞋”、第30类“咖啡;茶”、第32类“啤酒;饮料制剂”、第35类“广告;市场研究”等商品或服务上。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服务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在商品功能用途、服务内容等方面不一致,不属于类似商品或服务,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应不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本案中,异议人称其“天线宝宝”、“TELETUBBIES”等系列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请求认定驰名商标并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予以保护,但异议人未提交充分证据,我局对其请求不予支持。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侵犯其知名服务特有名称权、知名电视节目名称权以及知名卡通形象名称权等在先权益,但被异议商标“添线饱饱”与“天线宝宝”文字构成、整体外观存在区别,故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未构成对异议人在先权益的损害。异议人另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抄袭、摹仿其商标,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从而产生不良影响亦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27292349号“添线饱饱”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19年12月10日
抄送: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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