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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245921号“DONGKOOKPREFILLED”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时间:2023-04-24   来源:亚佳智产

 61245921号“DONGKOOKPREFILLED”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29782号

 

异议人一:北京兴安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鼎方华(北京)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异议人二:东国制药株式会社

委托代理人: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北京安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人北京兴安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东国制药株式会社对被异议人北京安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81期《商标公告》第

61245921号“DONGKOOKPREFILLED”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DONGKOOKPREFILLED”指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化   妆品、香水和美容产品市场的调查研究;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市场营销;人 事管理咨询;商业企业迁移的管理服务;对购买订单进行行政处理;会计;销售展示架出租;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批发服务”服务上。

北京兴安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称异议人一)引证在先注册的第46493790号“UP   DONGGKOOK”等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市场营销;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服”等服务上。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一引证商标指定使用的部分服务在服务内 容、服务方式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服务,且双方商标在字母组成、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部分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东国制药株式会社(以下称异议人二)称被异议人侵犯其在先商号权,但异议人二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日前,异议 人二于我国将“DONGKOOKPREFILLED”作为其商号,在与被异议商标指定服务相关的行业领域内,通过宣传使用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故异议人上述异议理由我局不予支持。

此外经查,被异议人还申请注册了二百余件商标,其中包括“东国”、“海珠医药”、“雅漾”等在内的多件与他人商标高度近似的商标,被异议人未在本案中对其在不同类别上大量注册商标的意图以及相关商标的设计创作来源作出合理的解释说明。据此,我局认为被异议人具有明显的抄袭、摹仿他人 商标的主观故意,明显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 秩序,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违背了《商标法》关于禁止以欺骗手段或 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立法精神。因此,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应不予以核准。

依据《商标法》第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1245921号“DONGKOOKPREFILLED”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附商标图样:

第61245921号“DONGKOOKPREFILLED”如下:

引证商标第46493790号商标:

 

 

 

 

2023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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